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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机遇 狠抓落实 进一步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 (周济)

——在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作者: 来源:http://www.moe.edu.cn/ 日期:2007-12-7 8:38:58 点击次数:

2007-12-05

教育部部长 周济

  这次会议很重要。陈至立国务委员将做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这里,我就教育系统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做好相关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的要求上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本届政府更是将农村义务教育摆在了重中之重的位置。2003年,国务院召开了建国以来第一次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并相继做出了政府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实行“两免一补”、实施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等重大决策。2005年底,又决定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总揽全局、高瞻远瞩做出的重大决策,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变革。2006年,新《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义务教育由政府财政保障的体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

  新机制的实施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亲自关心和强力推动。温家宝总理要求,切实抓好各项改革工作的落实,对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逐步予以完善。陈至立国务委员亲自担任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始终高度重视并直接指导新机制的实施工作,先后做出了60多次重要批示,并亲临各地指导、检查工作。自新机制实施以来,国务院已就此先后召开了4次全国性会议,有力推动了改革的顺利实施。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重大决策,在资金落实、规范收费、加强管理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实施此项改革,财政部门的同志们倾注了大量心血,全国各级财政已投入资金926亿元,预计“十一五”期间将累计投入2600多亿元,这充分表明了财政部门对义务教育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为构建更加完善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教育部出台了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有关政策,进一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水平,这是广大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师生们期盼和欢迎的好事和大事。广大教育系统的同志要从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重大意义。通过这次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农村义务教育的基础将更加牢固。这既是难得的机遇,也是一次十分重要的考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陈至立国务委员的重要讲话精神,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把握机遇,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尤其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一把手”亲自负责,把这项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要积极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好实施方案;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倒计时安排工作,全力以赴把好事办好,绝不能出任何差错。

  二、抓住重点,精心组织,确保各项政策的落实

  (一)严格执行国家政策

  这次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既有以往政策的调整和完善,也有新的政策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对这项工作的复杂性要有充分的认识,尽可能把问题考虑周全,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特别是要抓住重点环节,努力将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由于中央自今年秋季起对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而此前除经济困难学生外,其他学生已经交费购买了2007年秋季学期的教科书,因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后,要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有关通知要求(教财〔2007〕21号),认真细致地组织好退费工作,不得弄虚作假,也不得向学生预收2008年春季的教科书费用。

  (二)严格预算管理,确保资金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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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汪挺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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