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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改革方案

作者: 来源:安徽教育网(http://www.ahedu.gov.cn) 日期:2008-4-24 15:44:38 点击次数:

经教育部批准,从2006年秋季开始,徽省进入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为了与普通高中新课程相配套,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语文等十五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通知》(教基[2003]6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2006]02号)、《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08]4号)等文件要求,省教育厅研究制定了我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结合安徽省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的实际,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减轻学生学业负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择优选拔人才。

二、项目设置

安徽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模式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统考科目

统考科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3”指语文、数学和外语三个科目,是所有考生的必考科目,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

文科综合”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是文科倾向考生的必考科目。“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是理科倾向考生的必考科目。

艺术、体育类考生可选择文科倾向的科目组合也可选择理科倾向的科目组合,再加考相关术科。

()学业水平测试

学业水平测试设语文、数学、外语、人文与社会基础、科学基础和技术素养六个科目。应届考生必须参加所有科目的测试。

语文、数学、外语测试范围为该科目必修学分所规定的学习内容。

人文与社会基础测试范围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必修学分所规定的学习内容。

科学基础测试范围为物理、化学、生物必修学分所规定的学习内容。

技术素养测试范围为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必修学分所规定的学习内容。

 ()综合素质评价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按公民道德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基础性发展目标进行。评价以学生主要行为表现的实证材料为依据,按照各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价标准,由学生本人、同班同学、任课教师共同完成。学生自评权重为20%,学生互评权重为40%,教师评价权重为40%。每个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定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其中“公民道德素养”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他五个基础性发展目标均分为ABCD四个等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学年进行,每个基础性发展目标的总评等级按高一占30%、高二占30%、高三占40%的比例合成。评价结果以电子表格的形式进入考生档案。

三、考试及成绩呈现方式

()统考科目

科目

考试时间

(分钟)

分值

语文

150

150

数学

120

150

外语

120

15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150

300

总分值:750分。

()学业水平测试

学业水平测试安排在每年的六月份进行,开考全部科目。在校学生每科目参加一次测试。测试成绩按全省所有考生成绩分布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排名为前25%(含25%)的为A等级,前25%60%(含60%)的为B等级,前60%95%(含95%)的为C等级,余下的为D等级。成绩为D等级的学生可参加补测,补测时间安排在次年的一月份进行,补测成绩只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四、命题工作

考试内容改革是高考改革的重点。安徽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继续试行自主命题,考试内容将实现与高中新课程内容的紧密衔接。

()命题原则

命题坚持科学性、公平性和创新性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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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汪挺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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